AI聊法律2024.3.29---寶林茶室對中毒事件如何賠償
Q:寶林茶室對中毒事件如何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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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林茶室位於台北市信義區遠東百貨A13美食街,於2024年3月26日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,造成2人死亡、16人送醫。事後調查發現,中毒原因為金黃色葡萄球菌所致。
根據台灣法律,食品業者對於食品中毒事件負有民事及刑事責任。民事責任方面,食品業者應對受害者負起損害賠償責任,包括醫療費用、喪葬費用、精神慰撫金等。刑事責任方面,食品業者若違反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在本次事件中,寶林茶室已向受害者致歉,並承諾會負起賠償責任。但由於寶林茶室投保的食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險已於2023年10月到期,因此寶林茶室將須自行負擔賠償費用。
根據目前掌握的資訊,寶林茶室對中毒事件的賠償方式如下:
* 醫療費用:寶林茶室將會支付受害者的所有醫療費用,包括住院費、手術費、藥費等。
* 喪葬費用:對於死亡的受害者,寶林茶室將會支付喪葬費用。
* 精神慰撫金:寶林茶室將會支付受害者精神慰撫金。
具體的賠償金額將由雙方協商或由法院判決。
以下是一些可能影響賠償金額的因素:
* 受害者的受傷程度:受害者的受傷程度越嚴重,可獲得的賠償金額越高。
* 受害者的經濟損失:受害者的經濟損失越大,可獲得的賠償金額越高。
* 受害者的年齡:受害者的年齡越小,可獲得的賠償金額越高。
受害者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賠償事宜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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