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聊經濟2025.6.8---美國《大而美法案》第899條款
Q:美國《大而美法案》第899條款
AI:
美國《大而美法案》(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)中的 第899條款(Section 899),是一項針對「不公平外國稅收」而設計的條款,旨在對那些被美國認為對美國企業徵收「歧視性」稅收的國家實體,加徵額外稅負。
以下是899條款的幾個關鍵點:
目的:
主要目的是反制其他國家對美國企業(特別是科技巨頭)徵收的數位服務稅、轉移利潤稅,
以及部分OECD全球最低稅負制等,美國認為這些稅收是不公平的。
課稅對象:
針對來自被認定為「歧視性外國」的國家之個人、企業或主權基金,
對其在美國境內賺取的收入徵收更高的預扣稅(Withholding Tax)。
稅率:
課徵的稅率從5%起,每年增加5%,最高上限為20%。
這是一種分年遞增式的附加稅制,帶有懲罰和脅迫性質。
認定機制:
賦予美國財政部權力,編列每季更新的「歧視性國家清單」,
這使得美國財政部擁有單方面擴大認定範圍的自由裁量權。
影響範圍:
對外國投資者:
可能導致外國投資者在美國境內賺取的收入,
如股息、利息、租金、特許權使用費等,面臨更高的稅負。
甚至海外央行持有美債的收益也可能被加稅。
對全球資本流動:
由於稅負增加,可能降低美元資產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,
導致全球資本流動發生變化,甚至引發資金從美國流出。
對國際稅收秩序:
將稅務武器化作為談判籌碼,可能加劇國際貿易摩擦,
將貿易戰升級為「資本戰」或「金融戰」。
對美國本身:
雖然預計能增加稅收收入,但也可能反噬美國,
例如導致美國借款人成本飆升,或引發華爾街擔憂美股、美債、美元受到衝擊。
目前,美國眾議院已通過該法案,但仍需參議院審議,最終版本仍可能有所修改。這項條款在全球範圍內引起了廣泛關注,因為它可能對國際經濟和金融市場產生深遠影響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